返回第68章 凛鸦瑞文斯顿(1 / 2)从三十三世纪开始首页

王子轩坐在马上双眼看着远处,也不带缰绳,任由棕色的草原马跟着大部队行走,其实他在看世界日记。

「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你与卡薇拉之间的关系+5,你与沃夫冈之间的关系+3,你与迪玛奥森之间的关系-5……」

“胜利了,却减了关系……”王子轩若有所思,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一丝嗤笑。

“再想什么?笑的那么淫荡~”莎拉策马追上王子轩,并行在他身边问:“是在回味哪个村姑的吻?”

“嗯。”王子轩点点头说:“韭菜味儿的。”

“咦~真恶心。”莎拉翻了个白眼,做了个嫌弃的表情。随后她用食指点着自己的嘴唇,诱惑道:“要不要尝尝蜜糖味儿的,甜过初恋哦~”

「卡薇拉好感-5」

【大姐,你一定是故意的……】

不敢让莎拉继续发挥下去,他赶忙转移话题:“我们还有多久能到瑞文斯顿城?”

莎拉抬头看看天,说:“今天如果能赶到雄心堡要塞的话,那么明天傍晚应该能赶到瑞文斯顿。”

王子轩点点头,策马跑上前边的一个土丘,往远处眺望了一下,视线的尽头隐约有一片建筑,依照自己的视力和学过的知识,他判断离那里应该还有二十多公里,至少还有三个小时的路程。

再转头,土丘下面利爪团的团员们排着长队行进。相比去阿米尔斯之前,团员们的精气神提高了不少,毕竟是见过血了。缴获自强盗的装备让所有人都拿上了武器,虽然只是些手斧长矛短剑之类的。另外利爪团的人数多了七个,都是来自阿米尔斯的小伙子,他们放弃了乡下生活,选择拿起刀剑,成为佣兵。

再练两天,不,或许只要今晚再训练一下,这些家伙都能成为合格的……民兵。

一想到自己的手下竟然是民兵,王子轩刚升起来的那点自豪感就像电影里的龙套一样,在镜头前“唰”一下就不见了。

“加快速度!”王子轩大声命令道:“我们要在天黑前赶到雄心堡!”

……

雄心堡要塞坐落在大路边的一块高地上,居高临下的扼守着连通瑞文斯顿东西的大路。这儿的领主是德拉古伯爵,家族纹章是红底橙太阳,比较搞笑的是他家的太阳有五官,据说是他自己的自画像。

德拉古伯爵的另一件轶事是他曾经想要精选龙骑士团的团长,可惜(wàn xìng)他没选上,因为他并不是一位龙骑士。

为了满足自己大团长的梦想,德拉古伯爵在雄心堡要塞自己建立了一个骑士团,名字叫飞马骑士团。这并非是潘德大陆的正规骑士团,可以理解为自娱自乐性质,由于财力以及能力等原因飞马骑士的实力么…大概能比瑞文斯顿骑兵强点。

由此,引出了潘德大陆上一个著名的笑话:瑞文斯顿骑兵,哈哈;菲尔维兹弓箭手,哈哈哈;飞马骑士…哈哈哈哈!

利爪团并没有特意选择去雄心堡要塞住宿,而是停在了离要塞三四里远的一个集市外。

这地方是个野聚,没有名字,南来北往的商队或旅人无论是想要省两个住宿钱还是单纯的为了少走两步道,多会选择在这地方停留。

有人就有商机,而且在这地方停留的又都是商队佣兵团,慢慢的就有脑子聪明的在这儿起了几间屋子,建了酒馆和便宜的通铺旅社。

不过利爪团也没选择去睡便宜的通铺,虽然一间四人房仅仅1个第纳尔。因为利爪团或者说王子轩手里实在是没什么钱了,他现在身上仅有112个第纳尔,这些线还要留出一部分去交进入瑞文斯顿城的城门税。